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监察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
 
工作内容:1、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
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3、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
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7、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等。在制药厂工作的药剂师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
 
前景: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药剂师是社会上对药剂人员的统称,他们在与医药的生产、监制和销售的机构就职,主要有药厂、药店、医院。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